日前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通報了2009年全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情況。通報顯示,大多數項目參建各方質量行為比較規范,勘察設計和施工質量總體處于受控狀態,但也存在不認真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等問題。
通報指出,2009年8月和9月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分兩批對全國30個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(除西藏自治區外)進行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。此次檢查共抽查了90個城市的180項在建工程。
從檢查情況看,大多數項目參建各方質量行為比較規范,能夠較好地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,勘察設計和施工質量總體處于受控狀態。據統計,在13103項檢查內容中,符合、基本符合、不符合項分別為8385、4212、506項,占總檢查項的64.0%、32.1%、3.9%。但在質量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,如不認真履行基本建設程序;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,質量控制不嚴格;監理、施工圖審查等單位責任落實不到位;從業人員技術水平欠缺,技術力量不足;部分地區質量監管薄弱,執法不嚴等。
為此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,各地要切實做好質量問題整改工作,完善工程質量責任和管理制度,加大監督執法檢查力度,推進市場約束機制建設,加強技術和管理人才培養。